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治检,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现将海林市检察院检察人员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及高检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定的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年第三季度,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按照省院、市院的部署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57人参加重大事项系统填报,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了解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1件。其中:班子成员记录报告9件,占43%;其它人员记录报告12件,占57%。从记录报告的内容来看,均为过问了解均来自非检察机关,占%。现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将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继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坚持“逢问必录”,强化追责问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形,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海林市人民检察院
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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