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林市坚持把开展*员志愿服务,作为深化“*建为民”的重要载体,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和形式,建立“三个固定服务日”,做实*员志愿服务。一是“*员义务奉献日”,开展专题服务。将每年“七一”*的生日,确定为全市“*员义务奉献日”。活动当天,全市各级*组织同频共振,结合部门服务职能和群众需求,深入农村社区、居民家庭、文化广场开展各类*员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员志愿者服务日”,开展常态服务。将每双月第二个周四确定为全市“*员志愿者服务日”,采取集中服务与分散服务相结合方式,定期组织*员为群众送温暖、送关爱、送服务。目前已经中开展志愿服务15次,服务群众上万人次,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三是“15号*员服务大集”,开展集中服务。4至10月,每月15日在林海广场开设“*员服务大集”,组织有一定专长的*员,为群众提供免费理发、修锁配钥匙、磨刀修鞋、珠宝清洗、针灸医疗、赠送书画衣物等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