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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9 19:20:00
白斑复色 http://news.39.net/bjzkhbzy/180423/6185457.html

为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参与农村“三资”经营管理问题的专项举报。

一、专项举报监督重点:

(一)资金方面

1.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或转移支付等资金;

2.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农村集体资金;

3.以秸杆焚烧、疫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支出名义,虚报套取农村集体资金;

4.坐收坐支、大额资金白条入账、私设“小金库”;

5.其他违规管理使用资金问题。

(二)资产方面

6.违规违法出售、出租、出借农村集体所有的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办公用房、厂房、库房等建筑物,农村校产校田,农用机械等;

7.扶贫项目违规处置、闲置浪费或收益未按有关规定分红;

8.非法侵占、无偿占有农村集体资产;

9.其他违规管理处置资产问题。

(三)资源方面

10.违规发包、非法占有农村机动地、帐外地、林地、山岭、草原、滩涂、水面等资源,新增地源乱收乱支;

11.发包合同价格明显偏低、承包期限过长、逾期不缴纳承包费、提前发包预收承包费、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

12.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规决策,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农村集体资源损失;

13.违反“四议两公开”制度,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源;

14.其他违规管理处置资源问题。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对涉及*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投诉举报和检举控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处置,快速查办,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2.对在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清和交代问题的,视性质情节、后果影响等因素,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3.对顶风违纪、拒不交代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三、举报方式

受理单位:海林市纪委监委

举报-

网络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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