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至9月22日,在省公证协会万*海副会长的带领下,省厅公证管理处李鹤远科长、富拉尔基公证处腾爱群主任、鹤城公证处宋春红科长一行4人通过2天的时间对牡丹江市4家公证处加班加点、不辞辛苦的进行了检查指导工作。省司法厅执业专项检查组先后深入到牡丹江公证处、海林市公证处、新区公证处、雪城公证处进行业务检查督导,实地查看了各受检公证处和公证人员的办公环境和实地办证情况,并了解了公证处的运行模式、内部人员分工设置等。同时现场对按照《黑龙江省公证机构*组织规范化考评标准》《黑龙江省公证质量评价标准》《黑龙江省优化公证法律服务评价标准》对受检单位的余本公证卷宗、*组织建设、警示教育活开展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省厅检查组与各受检公证处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并就公证机构下一步该如何提高公证质量、寻求新的突破有针对性的进行了指导工作。
一、存在问题查准纠错,针对卷宗里发现的问题包括公证员漏签(名)、漏盖(章)、遗漏备考表、遗漏时间的限期一周内整改完毕;公证事项与公证词不符的要自检查开始后严谨核对;证明事项核实有缺少证据链的抓紧补充完善等等。二、突出问题严抓整改,*组织建设材料不足的要制定专项整改措施,需完善补充的限期一周内完善补充完毕,特别是已经完成的*建工作没有纸质版留痕的材料需在一周内补充完毕。三、不足问题补充完善,针对公证公益法律服务方面都有所欠缺的情况,检查组要求要认真核对,把公益咨询、减免公证费用等方面逐项查准,登记造册,形成书面材料留档备查;针对公证警示教育活动的不足之处,各受检单位要在此次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补足短板,逐项落实各项要求;针对公证机构优化法律服务方面的不足之处,要求各机构举一反三,高标准严要求的完成各项对标材料,限期一周内整改完毕。各受检机构在检查结束后表示,此次检查针对的问题精、准、实,交流后都感觉受益非浅、收获很大,对今后的公证工作实践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并欢迎省厅检查组莅临牡丹江各公证机构的检查指导。牡丹江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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