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赣人社发〔〕37号)规定,现将年建设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人)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异议,请在年12月28日前向江西省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详实,以便调查核实。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