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安机关在侦办胡德华涉黑恶犯罪案件中,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帮助,侦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现已对胡德华等多名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胡德华(男,现年60岁,户籍所在地:济南市天桥区柳云小区13号楼1单元号,已逮捕)、戴大立(男,现年55岁,户籍所在地:济南市天桥区铜元街14号室,已逮捕)、侯兰珠(男,现年53岁,户籍所在地: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28-2号四单元室,已逮捕),钟利国(别名:韩东,男,现年39岁,户籍所在地:济南市历下区正大城市花园三区12号楼4单元号,已刑拘)、史春华(别名:老三,男,现年42岁,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城区铁南街3-号,已刑拘)、蒋昌钢(男,现年48岁,户籍所在地:济南市历下区尚品燕园5号楼2单元号,已刑拘)。
为除恶务尽,深挖余罪,彻底摧毁胡德华涉黑恶犯罪团伙,希望知情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及其成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对于经调查属实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济南市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最高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特此通告
举报闫警官*警官
济南市公安局
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