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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医疗乱象丨假大夫胆大包天,私收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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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大夫”胆大包天,私收发热病人被处罚

案情介绍

年4月8日,海林市卫生监督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在海林市某村内,村民于某收治发热病人。接到举报后,海林市卫生监督执法局火速赶往现场,经现场检查发现,村民于某家屋内有五名患者,其中三名患者正在输液治疗,两名患者正等待治疗;屋内摆放有两个点滴架;现场发现有91种药品、41张患者处方和3张药品采购收据;执业人员于某未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本人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经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核实确认,于某未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本人无《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情况属实。

法律适用

本案行*执法程序合法正当,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行*执法公示、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到位。当事人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于某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元和药品、医疗器械;罚款人民币7万元的行*处罚。当事人于某自觉履行缴纳罚款,本案结案。

案例启示

该案发生的时段正是牡丹江市爱民区抗击新冠疫情的关键节点,海林市是爱民区的邻近县市,当时疫情防控形势亦相当严峻,于某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擅自接收治疗发热病人,而且未采取任何疫情防控措施,极易引发疫情传播,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同时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在这里,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图便宜,图省事,看病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同时也提醒那些还抱有侥幸心理的非法行医者,赶快收手,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执业活动,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所有非法行医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编辑:李鸥

审核: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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