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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亿元中央补助资金支出仅3成,截留挪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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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樊旭

在新冠疫情冲击下,今年中央*府特意增加了1万亿元财*赤字并发行了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直接转给地方市县基层,用于惠企利民。然而,据监管部门的调查,这些资金在下达过程中,存在着支出慢、半路截留和挪用等诸多问题。

资金支出进度慢是最普遍的问题之一。财*部数据显示,截至8月中旬,扣除用于支持减税降费的亿元,实行直达管理的1.7万亿元资金中,中央财*已经下达1.万亿元,占直达资金总量的98.5%。但从使用情况看,实际支出仅亿元,支出进度只有30%。

财*部天津监管局7月在跟踪监督后发现,在当地市级*府及时完成所有资金分配下达的背景下,资金在区级操作缓慢,分配进度仅不到三成。辽宁监管局也披露,由于当地部分基层单位对国家*策理解不到位,相关资金分配进度滞后。

陕西监管局指出,除部分惠企利民补贴需按时序进度拨付影响的客观原因外,支出进度慢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本身进度影响了直达资金的支出进度。一些市县自身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储备不充分,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项目报备审批需要周期,因不能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导致直达资金无法及时列支。

其次,资金被半路截留的情况也偶有发生。根据今年《*府工作报告》,上述2万亿元全部转给地方,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市县基层,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决不允许截留挪用。

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省里只做“过路财神”,要让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用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民生,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收到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虽然省级*府基本做到了快速下达,但部分资金并没有做到“直达”基层的要求。

广东监管局发现,当地某市将资金分配给市本级下辖非建制区,不符合直达资金必须由县区使用的规定。省内另一市则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补偿资金(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拨到该市林业局实有资金账户,未将资金拨付到野生动物养殖户账户。

福建监管局调查发现,当地个别市县财*部门没有将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或个人等受益对象,而是将资金先转至市县其他预算部门,如县民*局单位账上,或者先转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经费收支基本户,然后再拨付到受益对象。

根据财*部《中央财*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资金的受益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然后再拨付到受益对象。目的在于防止直达资金分配拨付迟缓、并被截留挪用的情况发生。

福建监管局指出,增加一道中间拨付环节,往往会影响到资金拨付进度,并存在资金被截留挪用的风险。此类事情已经在黑龙江发生。

黑龙江监管局在调查后发现,哈尔滨市阿城区和牡丹江市海林市(县级)由于财力紧张,将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在了保基层*府运转,而不是保基本民生和市场主体。

县级财*困难并不是新问题。据多家媒体报道,在今年疫情影响下,全国部分县国库款真实余额“亮起红灯”,库款余额中可用部分已不足以支付该县一个月的工资支出。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特殊转移支付资金能够真正到达市场主体和民众手中,该思考的可能远不止黑龙江。

为了保障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规范使用和资金下沉力度,今年中央特意建立了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的监控系统,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持续进行跟踪监督。有地方监管局披露,在监控系统的使用中,当地部分地区存在着信息录入不完整、财*公开不到位的情况,对监督资金使用形成一定干扰。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德勇在《财*监督(年第8期)》杂志撰文指出,在通过转移支付来弥补地方*府收支缺口时,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转移支付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这就要求中央*府健全转移支付中的监督、问责和惩罚机制。

他认为,转移支付制度要以支出绩效为导向,可以通过问责机制提高地方*府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应构建“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财*资金考核制度,将转移支付资金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效率结合,促进财*资金使用责任可追溯、全程留痕,加强对各类预算执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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