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游海林、胡艳雄)“我原以为会受到罚款处罚,没想到您们对我的违法行为只给予了指导和警示。我们一定会马上改正的。”7月15日,因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收到浠水县市场监管局送达的《行*指导警示书》时,该县某超市的负责人感慨万分。
今年以来,浠水县市场监管局围绕*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面落实行*执法“三项制度”、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和“一支队伍执法”体制,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工作,深入推进“护航行动”优化营商环境。
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该局今年全面细化操作流程,制定《行*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并在全系统全面推行。目前,该局部门的执法职责、执法证信息、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结果等余项信息全部通过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并在该局办公地点显著位置设立触摸屏,供办事群众查询,执法案件信息通过内部协同执法办案平台推送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开,已公开案件信息75件。
“我们的执法过程做到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涉及行*强制措施、举行听证、公告送达等重要执法环节采用音像记录,并及时制作硬盘随卷归档。”该局*策法规股股长胡艳雄介绍,“我们还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目录》,凡目录中涉及的重大执法决定必须通过法制审核方能作出决定。今年截至目前,我局已通过法制审核作出决定的执法案件共有28件。”
为精确把握执法力度和温度,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该局及时制定市场监管执法“两轻一免”清单并通过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监督。同时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全系统全面推行行*指导机制,针对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的不同轻微违法行为,分别制发行*警示、行*劝导、行*告诫、行*建议、行*约谈、责令改正等6种非强制性法律文书,督促其及时改正,消除隐患。
“至6月底,我局已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行*指导警示书》20份,对查处的48家符合法定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7家市场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该局*策法规股工作人员陈秀岚介绍。
为了有效消除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弊端,杜绝执法扰民现象,该局专门制定《市场监管联合执法检查办法》,将原先多个执法中队的多头检查合并成一次检查,由县综合执法大队整合成一支队伍执法,要求*员带头示范,严格执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并按规定对同一市场主体执法检查一年不得超过一次。
“今年来,我局减少入企检查次以上,缩减检查频次45%,最大限度减少了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该局综合执法大队支部书记、队长毛小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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