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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提醒3月25日起我市核酸单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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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核酸测定项目价格的通知》,进一步降低了我省域内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核酸检测价格,新的价格自年3月25日执行。据了解,海林市域内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核酸单人单检价格将调整为每人次28元,5—10人混检价格保持每人次8元不变,于3月25日起全面执行。此次调价将进一步助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从而减轻群众负担。《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只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

融媒体中心记者:于文鑫葛少卿

编辑丨葛春雷金振英

审核丨曹颖

监制丨李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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