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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1日起医保经办业务多项重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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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1日起

河北省就医不需办理异地就医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河北省异地就医管理系统

停机切换的通告

为落实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策实现省内无异地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9月1日全省“省内无异地”*策顺利实施,满足广大参保群众更加便捷的就医需求,我省将停用原有河北省异地就医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现将停机切换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原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停用时间年8月26日(星期四)0时起,停用原异地就医管理系统。二、新异地就医管理系统上线时间年9月1日(星期三)0时起,上线启用新版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全面恢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办理。三、停机期间工作安排(一)暂停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原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停用期间,全省各统筹区跨省、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业务暂停(包括异地备案、住院登记、出院结算、普通门诊、药店购药等)。(二)跨省异地就医可以进行补备案。停机期间,我省参保人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异地住院,在新系统启用后仍在院的,如经补备案后所在定点医疗机构能够直接结算的,可在异地就医系统切换后通过补备案直接结算;如不能直接结算或已出院垫付医疗费用的,均视同为已备案,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相关*策规定进行手工报销。(三)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出院手续办理。全省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原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停用前,为已出院的异地病人及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在院病人在新系统启用后办理出院时,重新上传费用明细后即可结算。停机期间在我省各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入院的参保病人可先行自费,待新系统上线后再办理医保入院手续,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减少现金垫付压力和跑腿负担。(四)加强异地就医系统切换宣传工作。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切换期间,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及其经办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向异地就医、购药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说明异地就医业务停办期间的有关事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本次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切换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各省(区、市)相关单位、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谅解。特此通告。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年8月20日

来源:石家庄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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