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公告
按照市教育体育局《海林市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海林一小学区
海丰社区、方兴社区(和平街以南)、团结社区(和平街以南)、海浪社区、林海社区(子荣街以南)、英雄社区(英雄街以南延伸至烈士陵园大门)以及海林镇东部、南部、西南部村屯。
二、入学条件
1.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新生需年满6周岁(年入学新生为年8月31日前出生,以后出生的注册不上国家电子学籍,不在招生范围内)。
2.分批次录取
①第一批次。有本学区户口(父母的户口)、在本学区居住(父母的房产证、购房合同与购房收据),户口与房产证等必须一致。
②第二批次。不在本学区居住有本学区户口(父母的户口)。
③第三批次。无本学区户口在本学区居住(父母的房产证、购房合同与购房收据)。
④第四批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务工证明、父母的租住合同、农村户口等)。
以上四批次招生在前一批次招生学额未满的情况下进行下一批次招生;若学额已满,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由市教育体育局调配到其他学校就读。
3.报名办法
以上四批次招生均须由家长携带户口、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到学校报名,填好《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表》(附后),将户口、房产证的复印件附在《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表》后,留户口、房产证原件待审。如前一批次学额已满,下一批次招生须由家长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到市教育体育局报名。
4.实行户口、房产证等核查制度
①学生报名时,家长要先签订《关于提供真实户口、房产证的承诺书》,然后进行报名。
②对入学新生的户口、父母的房产证进行详细登记,分别到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进行严格核查,无误后方可录取,下发《入学通知书》。
③对核查中发现的虚假证件不予返还,将上报司法等有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④对提供虚假证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调配到实际学区的学校入学。
三、报名时间与要求
因疫情原因,本次招生分社区按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7月15日:
上午8:30—11:00海丰社区、方兴社区(和平街以南)第一、二批次招生;
下午14:00—16:00团结社区(和平街以南)、海浪社区第一、二批次招生。
2.7月16日:
上午8:30—11:00林海社区(子荣街以南)、英雄社区(英雄街以南延伸至烈士陵园大门)第一、二批次招生;
下午14:00—16:00海林镇东部、南部、西南部村屯第一、二批次招生。
3.7月17日:
上午8:30—11:00海丰社区、方兴社区(和平街以南)第三、四批次招生;
下午14:00—16:00团结社区(和平街以南)、海浪社区第三、四批次招生。
4.7月18日:
上午8:30—11:00林海社区(子荣街以南)、英雄社区(英雄街以南延伸至烈士陵园大门)第三、四批次招生;
下午14:00—16:00海林镇东部、南部、西南部村屯第三、四批次招生。
5.7月19—20日:如没及时报名者可继续报名。
四、报名地点:教学楼二楼东侧
五、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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