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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乳标识跑偏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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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乳标识”跑偏了_乳品专题_产业经济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人答本报问


     近来,乳品业内人士和一些企业频频呼吁施行“鲜奶标识”,引起业内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怎样看待“鲜奶标识”,众说纷法。近日,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人接受了本报的专访,就“鲜奶标识”引出的市场上生鲜奶、还原奶等一些列问题作了明确阐述。


    上市乳品无“生鲜”


     问:乳品市场上“鲜奶”、“纯鲜奶”、“鲜奶制品’”叫法不少,这类奶品有标准的概念吗?


    答:平时习惯上说的“鲜奶”,按照标准术语应该是“生鲜乳”或者“原乳”。我国目前实施的一项国家标准就叫《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这个标准指的“生鲜乳”是从正常饲养、无传染病、无乳房炎的健康乳牛(或乳羊)乳房中挤出的常乳,也就是刚刚挤出来的乳汁。


    “生鲜”的含义是新鲜,不经过任何加工。投放市场的所有商品液体乳都要经过热加工处理,已经失去了“生鲜”的含义。生鲜乳不能作为商品,因为不经过热加工处理的生鲜乳,在很短时间内就会受微生物污染。将市场上销售的液体乳称为“鲜奶”是不对的,会误导消费者。


    “鲜奶制品”的标准术语是“乳制品”或“奶制品”。泛指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奶油、奶酪等等。总之,只要是生鲜乳经过任何一种加工就是乳制品。国际标准(CAC CODEX SYAN 206-1999)《乳品术语的使用》)和我国国家标准GB/T155091-1994《食品工业基本术语》)都是这样定义的。


    问:国际标准、国外标准有没有“鲜奶”“鲜乳’术语?


    答:可以肯定,所有食品方面的国际标准、国外标准,没有出现过“鲜奶”、“鲜乳”,国际通行术语就是一个字——乳。


    问:消费者常看到有些液态奶产品标签上标有“100%纯鲜牛奶”,这种标示是不是符合国家标准?


    答:当然不符合国家标准。市场上所销售的乳制品没有鲜的,就不能标示为“鲜牛奶”。依据国家标准,不添加辅料(不包括允许添加的营养强化剂和食品添加剂),只经过热加工处理,可以标示为“纯牛奶”。如果添加了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或食品添加剂,就不能标示为100%。


    生鲜乳灭菌前后营养价值各有所长


     问:生鲜乳经过热加工处理后,其营养价值有什么变化?


    答:按照国际标准和乳品行业规范习惯,生鲜乳可以简化为一个字——乳。


    乳经过常规热处理(杀菌),它的生物价值降低约6%,赖氨酸含量降低约10%,胱氨酸损失约13%。长时间加热,乳中的某些维生素容易被氧化,如维生素A和维生素E;不稳定的维生素B1、维生素B6、维生素B12、叶酸和抗坏血酸(维生素C)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失。有资料介绍,超高温瞬时灭菌乳中的维生素将损失10%一20%,或更多;巴氏杀菌乳维生素C的损失约50%。


    评价乳加热前后的营养价值要用两点论。加热处理后的牛乳,在胃中能够形成较轻的凝乳,与母乳中的凝乳接近,容易消化吸收;乳蛋白质空间结构发生变化,从而增加了乳蛋白质的生物价值。这是加热乳的好处。乳加热前后,营养价值各有得失,不能断然否定或简单肯定。


    复原乳营养并不差


     问:消费者对“配制奶”或“复原乳”很敏感,有些接受不了。复原乳的营养价值与原乳相比有没有区别?


    答:“复原乳”(大家常说的还原乳)是指把乳浓缩、干燥成为浓缩乳(炼乳)或乳粉,再添加适量水,制成与原乳中水、固体物比例相当的乳液。乳浓缩成乳粉,一般是8:l,复原时加入8倍水。


    乳粉是乳经过高温喷雾干燥制成,与经巴氏杀菌乳或超高温瞬时灭菌乳相比,乳中容易被氧化的维生素损失率可能偏高;但是乳蛋白质的生物价值会更高一些,更容易被消化吸收。因此复原乳的营养价值有的降低了,有的提高了。


    问:生鲜乳和复原乳产品有没有区别?


    答:GB2746-1999《酸牛乳》和GB5408.2-1999《灭菌乳》规定,用生鲜乳或复原乳生产的酸牛乳、灭菌乳,基本营养成分指标——乳脂肪、乳蛋白质、非脂乳固体的含量——完全一致。国家标准没有规定矿物质和维生素指标,因为这两类物质可变因素较多,企业可以添加营养强化剂,不宜在标准中做出规定。其他国家的标准也是如此。


    问:您对复原乳产品怎样评价?


    答:国家标准允许使用生鲜乳或复原乳生产酸牛乳、灭菌乳。两种产品基本营养成分完全一致,都可以在市场上自由竞争。但必须在标签上标示清楚,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做到三个明白:明明白白生产,明明白白销售,明明白白消费。如果企业隐瞒真相,就是违背国家技术法规。我们不能无视国家标准,随意美化一种产品,贬低另一种产品。


   “鲜奶标识”是愚弄消费者


    问:乳品业内人士和一些乳品企业呼吁施行“鲜奶标识”,有没有必要?


   答:首先,市场销售的液体乳没有“鲜奶”、“鲜乳”,启动“鲜奶标识”是愚弄消费者,鼓励不正当竞争。其次,对现行国家标准视而不见。1999年批准发布2000年5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GB5408.2-1999《灭菌乳》,强制条款第7.1.1.2条明确规定:“以复原乳为原料的产品应标明‘复原乳”’。就是说在市场上销售的,以复原乳为原料的灭菌乳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有“复原乳”标识。国家标准实施以来,有的企业执行了,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当于技术法规。不是没有复原乳标识法规,而是要认真执行。


    问:能不能鉴别生鲜乳、复原乳?


    答:单一生鲜乳、复原乳口味有区别,行家能鉴别。经过热杀菌制成成品,鉴别难度大。维生素区别极小,通过化学分析鉴别难度大,目前世界各国包括我国还没有鉴别标准。


    “国标”规定关键在执行


     问:灭菌乳还有巴氏杀菌乳和酸牛乳,国家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巴氏杀菌乳是传统产品。所谓巴氏杀菌是低温杀菌,只能杀死微生物营养体,维生素损失少,一般是杀菌后当天销售完毕。国家标准GB5408.l-1999《巴氏杀菌乳》规定,巴氏杀菌乳是生鲜牛乳(或羊乳)经灌装(允许添加营养强化剂)、低温杀菌的产品。依据国家标准,不能用复原乳生产巴氏杀菌乳。所以对于这类产品就更没有必要标识“鲜乳”或“复原乳”。


    国家标准GB2746一1999《酸牛乳》规定,酸牛乳生产可以使用生鲜牛乳,也可以使用复原乳。虽然在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用复原乳制成的酸牛乳必须标明“复原乳”,但强制性国家标准Ggr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用复原乳制成的酸牛乳必须在配料表中标明乳粉和水;用生鲜牛乳制成的酸牛乳也需要在配料表中标明牛乳(或鲜牛乳)以及其他配料。消费者一看标签明示的配料,就会明白是原乳还是复原乳的产品。自1988年《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实施以来,就要求复原乳产品(包括酸牛乳)必须有复原乳(乳粉和水)标识。问题是执行的不好,监督不得力。不能说没有标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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